第24条 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要求:
1.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2.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编制前,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察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使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编写安全技术专项措施。
(1).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托煤顶、托夹矸开采;
(2).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以及收尾;
(3).采煤工作面在进行安装、撤面期间;
(4).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5).《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其它需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25条 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参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进行,实施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同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与原作业规程一起存放归档。
第26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采煤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3.原作业规程与现场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第三节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27条 每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开工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28条 编写人员应明确任务,熟悉和掌握各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本单位的现场施工实际,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正确指导生产。
第29条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2.地层综合柱状图。
3.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巷道开口大样图。
5.巷道支护断面图。
6.临时支护平、剖面图。
7.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8.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
9.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等;
10.通风系统示意图、压风系统示意图。
11.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12.照明、通讯、信号系统示意图。
13. 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4.正规循环作业图
15.避灾路线示意图。
第30条 巷道布置应因地制宜,以降低掘进率、安全、经济为原则。
第31条 掘进作业规程按章节附图表,顺序编号。
第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用一份作业规程,但每个单位都要按规定贯彻和学习作业规程。
1.一条巷道,两个单位施工;
2.回采工作面两顺槽(包括切眼),两个单位施工;
3.采区皮带、轨道、回风巷同时掘进时,两(或三)个单位施工;
第33条 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要求:
1.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2.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编制前,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察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编写安全技术专项措施。
(1)施工过程中突然遇到地质构造,过较大的断层、褶曲构造、老空、瓦斯异常、透水等。
(2)遇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冒顶区、应力集中区。
(3)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
(4)在火区附近、注浆盘区下分层威胁施工安全。
(5)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方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
(6)作业规程有关规定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
(7)其它可能受到危害或威胁的施工现场。
第34条 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的内容:
1. 施工方法、工艺、工序安排等;
2. 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
3. 生产系统与原规程不同的,在措施中说明;
4. 工程的规格尺寸等,要有附图;
5. 其它与措施有关的内容。
第35条 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2.工序安排,在巷道贯通前普掘相距20m、综掘相距 50m前,只准从一个掘进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等;
3.工作面加强顶板支护工作;
4.贯通前长探短掘,明确探眼的位置、角度、深度、数量,附三视图;
5.爆破制度,警戒位置、保护有关设施;
6.瓦斯及有害气体的检查和处理办法;
7.贯通前通风,贯通后调风的方法,附贯通前后通风示意图;
8.贯通时,必须明确现场指挥负责人,全面负责贯通工作;
9.有水患贯通巷道,制定探水、放水、排水的办法。
第36条 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参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进行,实施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同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与原作业规程一起存放归档。
第37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方式。
3.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4.原作业规程与现场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第十章 “三量”管理
为保证大土河公司“三量”管理 。保证采面回采率和采区回采率,杜绝和减少资源浪费,要求各矿由技术科每月30日前制定“三量”管理统计表上报公司采掘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