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02日

(一)为加强煤矿机电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机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机电副矿长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 2 次;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 3 次;机电队长、副队长、技术员每周上岗检查不得少于 1 次。

(三)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完好状态、机房硐室质量达标情况、各种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三违”现象等。对上岗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人员采取措施,限时间给予处理。
(四)对于检查中发现有“三违”现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干部上岗要认真填写干部上岗记录,下次上岗落实上次检查问题处理情况,没有处理的应说明原因,否则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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