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规范班组的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管理,搞好班组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或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班组安全建设 - 制度建设”对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前会是落实班组现场管理的首要工作,每班必须按时召开。
(三)班前会由班组长或者带班领导主持,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安排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当班的工作实际,交待清楚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四)区队值班领导要分头参加各班组班前会,全体班组成员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的要进行处罚,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准上岗。
(五)班组长要注意观察班组成员的思想状态,对有情绪波动、精神疲倦、喝酒等不安全因素的成员不准上班。
(六)班组长必须安排人员做好班前会记录,适时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七)班组长分工应按班组成员的特长安排工作,特员必须持证上岗。
(八)班后,班组长要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汇报给区队负责人和调度室。(九)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
项后及时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岗位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现场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十)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地点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十一)班组长要严格检查督促交接班工作,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十二)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的问题,交接班人都有责任,在处理中从严处罚。(十三)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煤矿领导或区队值
班领导进行处理。
(十四)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做好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