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止通风、瓦斯、煤尘、放炮事故负全面领导责任。矿长必须熟悉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
1、每月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解决“一通三防”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落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定期检查“一通三防”工作的开展情况。
2、对上级有关通防工作指令、指示、法规、决定、标准及通知,亲自批阅、布置,并组织检查落实。
3、每季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主要扇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4、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5、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天对矿井瓦斯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日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6、负责审签井下拍照、录像、烧焊等措施。
7、保证矿井通防安全费用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