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副总工程师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通防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通防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通防技术管理水平。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日常通防专业业务管理工作负责。
1、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矿井的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矿井通防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矿井“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对通防重大不安全隐患参与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3、参与矿井延深、采区设计及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审。
4、负责通防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的编制审查。参与上级及矿各项安全活动通防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通防作业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落实考核、检查验收,并对其他专业通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落实处理。
5、对通防工区及各采掘生产单位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协调现场工作。负责对通防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考核工作。
6、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参与制定瓦斯、煤尘、CO、火灾、主扇及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事故预案。
7、参与矿井反风演习、瓦斯鉴定、通风阻力测定、主扇性能测定等各项专业工作方案的编制审查及方案的实施,同时督促完成各项技术测定工作资料的整理总结及上报工作。
8、负责通防专业安全费用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督促、落实、验收考核。
9、参与矿井及各采区通风能力及矿井需要风量核算工作,负责及时优化调整局部通风系统,合理分配矿井风量,为合理生产布局提供理论依据。通风系统调整时,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
10、负责督促各类通防资料的准备整理工作,迎接上级及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安全整治、安全评价等各项检查工作。
11、负责推广应用通防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增强矿井的抗灾应变能力。
12、带领通防专业人员积极完成各项专业工作,保证专业质量达标及安全整治、安全评价等各项工作,杜绝专业出现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确保矿井安全。
13、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在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