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修区长对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负责,技术员对施工范围内技术工作负责。
1、巷修区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是本区所辖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按时完成巷修作业计划和领导交给的临时性任务,对局部冒顶、片帮影响通风行人的巷道,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
3、带头执行三大规程,按章作业,在修复旧巷、微风、无风巷道时,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4、严格按巷道维修标准施工,对失修巷道在现场加标志牌,分段落实责任,现场挂牌管理,巷道要有醒目的路标和避灾路线指示牌,否则追究区长责任。
5、搞好通风巷道维修。回风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7%,主要进风巷道消灭严重失修,回风巷道严重失修率不得超过3%。
6、对施工范围内的通防设施爱护好、管理好,对损坏和破坏了的通防设施,要及时维修,并报告有关单位请求解决处理,同时对破坏通防设施的要追究责任。
7、严格放炮制度,坚持“一炮三检”、“三保险”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要按规定领取炸药、雷管,并入箱上锁保管,放炮前后洒水灭尘。
8、所有分管的电缆、设备上要定期清扫,不得有煤尘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