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转工区对本区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负责,运转区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是本区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管好用好本区范围内通防设施,严禁无故损坏、丢失或破坏通防设施。
3、绞车房、变电所调节风窗不得随意堵死或调节,风门不许敞开,以防风流短路,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发现损坏应向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处理。
4、管理使用好自救器,并定期进行称重及气密性实验,严禁发放不合格自救器。
5、主要扇风机房必须达到标准,按规定定期检查。
6、定期对主扇运转状况和备用主扇以及反风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解决处理。
7、绞车房、变电所内壁、设备、电缆等物品上不得有煤尘堆积。
8、移动变电站及前后各20米范围内巷帮、顶板及设备、电缆等物品上不得有煤尘堆积。
9、负责索车道机头、机尾周围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冲刷,包括电缆、设备等物品上不得有煤尘堆积。坐椅吊挂架上不得有煤尘堆积。
10、所有分管的电缆、设备上要定期清扫,不得有煤尘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