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区主管技术员是通风工区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通风工区区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通风工区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工区主管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通风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通风工区主管技术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1.保证通风工区在进行“一通三防”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配合通风工区区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组织通风工区的安全生产。
2.组织编制通风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防工作正常开展。负责组织和制定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现场管理及施工要求,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各项施工安全措施,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
3.负责编制“一通三防”专项设计、措施,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重点做好技术人员的管理,做到分工合理,组织有力;同时组织编制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
4.参加作业规程中通风部分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负责通风工区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5.经常深入现场,完成公司规定的下井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考核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及时向区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6.协助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区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及时落实制定整改措施,负责督促落实。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7.深入现场,分析煤矿“一通三防”状况,向通风工区区长提出具体意见。
8.组织必要的技术测定,为“一通三防”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参数。
9.协助区长组织好本工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10.负责煤矿“一通三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11.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2.及时总结本工区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3.负责搜集、保管和汇总本工区各种技术资料,保证各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风工区主管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风工区主管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