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区长、技术主管、分管区队的领导下,组织本班开工前及生产期间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本班开工前及生产期间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是本班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
二、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三大规程”及兖矿集团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时传达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制度等。
三、 认真学习施工作业规程、措施,清楚了解掘进巷道与周围巷道的空间关系,通风、排水、运输等生产系统,清楚所掘巷道地质水文预测情况,严格按规程指挥生产,遵章作业,严禁违章指挥。
四、 严格执行公司和本区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并负责好本掘进迎头的考核落实工作。
五、 按作业规程组织施工,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及时解决分析存在的问题,抓好事故分析处理工作。按时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及工作安排。
六、 注重发挥各班组长的作用,积极采纳职工合理化建议,根据本掘进迎头的实际,合理调整劳动组织,做到分工明确,劳动力搭配合理,班子团结,劳动组织合理。
七、 对于现场及上级领导提出的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积极整改,对于不能整改的问题,及时向区领导汇报,提出要求安排整改。
八、 当本掘进头发生各类事故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理;当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线路撤离现场。
九、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分工不细、指挥不利或把关不严等造成的事故,负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