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及规章,在生产矿长和掘进副总的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对本队所施工工程质量负责。
3、按照公司要求,公正、公平地做好本队的工资、奖金分配,杜绝带冒工资。
4、带领班子成员及全体职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5、在组织生产时,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指令和决定,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
6、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及时解决隐患和工程质量上存在的问题。
7、根据生产需要,分派副职各顶工作,正确选用得力人员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