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带徒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10日

为提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水平,培养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技能的人才,适应煤矿有理论缺实践的状况,真正起到传、帮、带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师傅的要求

(1)从事井下一线工作6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

(2)各专业技术骨干或业务负责人。

(3)近三年无违章记录人员。

(4)责任心强,善于传、帮、带。

2、新招入矿的各类实习生、新工人必须签订师徒协议,否则不得入井。

3、师傅的主要责任是将专业技能、优良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工作经验进行传授,完成《师徒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4、师带徒期限为四个月,到期后进行考核,徒弟能够达到独立作业水平。

5、师带徒协议签订后,每月给予“师”100元的带教津贴。

6、每名师傅最多只能带3名徒弟,并负责期间的安全责任。

7、在实习期间,师傅发生“三违”行为的,立即解除师傅的带徒资格,三年内不得聘用。

8、实习期内,徒弟不听从师傅管教的,由师傅上报到安全培训科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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