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发生了调换,必须进行转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地面岗位调换从事井下岗位。第一级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64学时,由安全培训科负责组织,培训的内容为:入井须知,入井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法律法规、机电运输安全知识;三大规程,开采常识,“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矿井基本情况,灾害预防和处理,自救和互救常识,事故案例分析等。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培训的内容为班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签定师徒合同。
3、井下岗位调换从事地面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时间不少于72学时。
4、对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其培训严格按特殊岗位的培训规定执行。
5、授课人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
6、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作好记录,按时上下课,无故不得缺席,在培训期间旷课1天以上者,撤销其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