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场所
1、洗刷后及时关闭水笼头,禁止长流水。
2、办公室、走廊,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制度。室内适光度能满足办公要求时禁止开灯。
3、办公室无人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包括电灯、电脑、饮水机等)。
4、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度,环境温度不超过30度时不得使用空调机。
5、凡是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以20元罚款。
二、生产场所
1、根据生产情况有计划地补充水,尽量以防尘、打扫卫生的方式补充清水,避免循环水外溢。
2、启车前,认真落实各项检修任务是否完成、是否具备启车条件,确认后方可启车。
3、开风机时对介质桶的鼓风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发生生产和机电事故时,及时做出判断,如果处理事故时间超过半小时,应停止所有运转设备,避免长时间空载运行。
5、所有照明、降温设备、排气设备的开启与关闭,严格遵从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