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排查和治理现场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
二、范 围
适用于选煤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过程。
三、具体规定
1.总则
厂长对全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技术副厂长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各分管副厂长、分管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安监组负责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查。
2.隐患排查与整改程序
(1) 全厂的安全隐患排查,由副厂长负责,安监组组织分管经理、副经理、技术人员参加。具体事宜由厂安监组负责,排查时间为每周二的上午9:00。
(2) 领导小组: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 员:生产经理、机修经理、电修经理、技术员及分管副经理、班组长
(3) 需要排查的要素:
1) 对设备不安全因素的排查:
a. 传动或运转部位是否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完善;
b. 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c. 设备的基础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d. 减速机、液压站等是否漏油;
e. 设备的轴承、电机、减速机温升是否过高,是否有异响、振动等。
2) 对厂房、栈桥等基础设施不安全因素的排查:
a. 卫生状况差,地面是否积尘、积水严重或杂物多;
b. 是否存在漏油、漏水、漏煤、漏气、漏电现象;
c. 现场备品、备件摆放是否整齐;
d. 现场安全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或没有,低矮场所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
e. 现场照明是否充足;
f. 有无安全过桥,或过桥是否牢固可靠;
g. 现场建筑物是否出现裂纹、塌陷状况;
h. 现场是否有消防设施或设施不全的情况,是否有移做它用的情况;
3) 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排查:
a. 是否有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设备的现象;
b. 是否有未执行《停送电制度》的情况;
c. 是否有用手代替工具操作、不规范使用工具、身体部位伸进不安全范围的情况;
d. 是否有私自拆除安全装置的情况;
e. 是否有防护用品不全、不合格或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f. 是否出现“人物混载”等现象;
g. 是否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4) 对特殊作业过程不安全因素的排查(电气焊):
a. 是否存在设备、设施无合格证,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
b. 是否有拖动、滚动、剧烈碰撞气瓶的现象;
c. 是否有气瓶放置不规范或安全距离不够的情况;
d. 是否有操作不规范或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情况;
e. 是否有压力仪表失灵等现象。
5) 对要害场所不安全因素的排查(配电室):
a. 是否存在安全通道不畅通、通风状况不良的状况;
b. 是否存在无消防灭火设施或设施过期的现象;
c. 是否存在无绝缘防护设施的情况;
d. 是否存在电缆老化或接头裸露,电缆沟或电缆夹层中有积水和脏杂物,各种信号灯指示不准确或缺损的情况,是否有放电声音,有糊焦等异常气味。
e. 是否存在地面杂物多、乱放设备和材料,卫生状况差等情况。
6) 对现场作业人员不安全因素的排查:
a. 是否有着装不规范或没有戴安全帽的现象;
b. 是否有身体疲劳或精神状况不好的情况;
c. 是否有酒后上岗或班中喝酒现象;
d. 是否存在违反劳动纪律,肆意嬉闹、从高处向下乱扔杂物等现象。
(4) 安监组在每周二的安全办公会上通报全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5) 安全隐患的整改严格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A级安全隐患由厂和甲方协调进行整改;B级安全隐患由副厂长按分工范围直接安排分管经理进行整改;C级安全隐患由分管经理和副经理或班组长直接进行整改。
(6) 对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组织落实整改,安监组监督考核。
(7) 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项目、单位、措施、时间四落实,整改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及时通知安监组组进行验收,确实有困难不能按期完成的,要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写出延时申请,并采取措施。
(8) 安监组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专门的安全隐患台帐,详细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过程和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