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矿厂应设立交接班会议室。
二、 接班班长应于接班前四十分钟到达现场,了解上班生产情况并接受车间布置的当班任务。
三、 接班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达交接班会议室参加班前会。班长或车间主任认真主持开好班前会,对上个班的生产情况应当清楚,准确地进行交待,并根据供矿予报,安排好本班生产任务。
四、 接班人员接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车间,与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工艺操作条件执行情况、安全及卫生情况等,并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五、 交班人员应把本班内设备运行和工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得隐瞒故障。
六、 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不交不接:
① 作业条件没有达到技术操作卡片要求;
② 设备出现的问题能解决而没有解决:
③ 工具不全;
④ 卫生不好;
⑤ 流失矿砂没有回收处理;
⑥ 记录不清;
⑦ 文明生产没有达到标准。
七、 交接班双方确认设备、工艺、工具、卫生、记录等项内容均符合交接班要求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交接班完毕,交班者方允许离开现场。
八、 如接人员没有按时上班,交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直到领导批准或接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因脱岗出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九、 交接双方出现争议时,由双方班长或车间主任协商解决。交接班手续完成后,在十五分钟内发生的事故,系由于双方没有检查出的隐患所引起的,由接班者负责;系由于已查出的隐患而没有及时处理所引起的,由双方负责。
十、 交接班人员完成岗位交班后,应到达交接班会议室,参加由班长主持的班后会,总结本班生产情况和布置学习及其它工作。
十一、电焊、气焊设备要有专人使用,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置。
十二、检修用起重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有专人负责使用,严禁吊车起重时歪拉斜吊和超载起重。
十三、厂区内禁止随意生火,生产用火要选好地点并采取安全措施。厂内防火器材和工具不准乱动或作它用。
十四 搞好防尘降尘工作,除尘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转,对扑集的降尘要妥善处理,
防止二次扬尘。搞好厂区卫生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
十五、剧毒药品必须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