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
2、监督矿井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
3、按照446号令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有关安全活动,督促隐患整改。
4、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督促标准化落实,加强考核与奖罚。
5、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措施、安全投入等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6、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7、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8、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和处理。
9、组织并按时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具体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抓好落实。
10、负责职工
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各岗位工种的业务素质。
11、对新投入设备、新使用设备、新开工工程负责审批并监督执行,行使安全、达标、质量的否决权,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和落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