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共分八项,满分100分,分别是:安全管理5分,工程设备质量管理25分,事故处理5分,隐患及整改35分,安全技术管理及职工安全培训5分,三违情况10分,安全仪器仪表及安全设施使用与管理5分,文明生产10分。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完成情况单项考核,分别评分,小项分扣完为止。
二、各单位得分低于90分(含90分)者,每少5分(含5分)下浮月工资总额的1%,依此类推。
三、各单位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实现安全无事故,完成生产任务工程,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按采队4000元、掘进队2000元,巷修队1000元、服务队500元的标准奖励。
四、工程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如实考核,劳资科、财务科落实奖惩。
五、每月提取0.2元/吨作为工程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奖励资金来源于奖励基金和工程质量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