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物料装车的规定
①芭片、垫板、水泥、河砂、石子、碹石、黄泥、煤炭、排材等物料和低压开关、橡套电缆等,均应采用矿车装运 (芭片、排材不得超过矿车边缘200mm,水泥、河沙、石子、黄泥、煤炭不得超过矿车边缘,以防物料散落)。
②钢轨、管子、工字钢、圆(方)木、抬板、及拱形支架等,必须采用花车装运,其一次装车量见附表4。在表中未列的其它材料在装运时,应有专项措施。供应科运料班在平巷运输时:
A、钢轨(15kg/m、钢管2寸、工字钢等)采用花车装运,其装车量为15kg/m、钢管2寸的分别20根。
B、在斜坡上运输(包括上、下山及斜巷)的钢轨(15kg/m)、钢管2寸)装运时必须采用矿车装运,矿车(车内应装有半车以上的矸石进行配重)的装车量为每车8根。
C、捆绑要求:①、无论在平巷或斜坡装运时,必须采用¢12.5毫米的钢丝绳进行捆绑,斜坡装运时应采取措施,可在所运行的前方采用钢丝绳编制的网兜兜揽住。②、所捆绑的材料要以车辆相捆绑,并且要牢靠、紧固。③、为防止材料之间的相互滑动,在两层之间垫上适应的增阻材料。④、在一车内只能装运同一种规格的同种材料,不得混装。
D、22kg/m的钢轨在装运时,无论是在平巷或是斜坡,必须采用矿车(车内加配重)进行装运。
③装运其它大型设备,如大直径钻机和特殊形状的物料时,必须编制专门的装运安全措施,并按矿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查同意后,才能实施。
④未列出规格的超长等物料的装运,必须有安全科、供应科审批后的运输安全措施,才能装运。
2、对装车捆绑的要求
从金鸡岩主、副斜井或风井下放的设备、材料等,装车必须符合上面的要求(包括井下运出地面的设备、材料)。为了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重心偏移、松动、物料滑落、倒车等事故的发生,装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装运钢轨、钢管等超长物料时,采用矿车装运 (矿车箱体中必须装有一半以上的矸石) ,便以矿车为中心,使两端超出部分大致相等,排列要整齐、捆绑要牢靠。为防止其相互滑动,在两层之间要垫上适应的增阻材料(如木板或枕木)。并且只能装运同一种规格的同种材料,不得混装。
②、用花车装运时,必须紧固牢靠,不得松动。
③、用平板车装运设备、特殊材料或其它设备、材料时,要由具有一定起重知识的钳工参加捆绑固定工作,并由起重工负责吊装和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