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队职工日常行为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02日

一、遵守矿、队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在队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及果皮者,发现一次扣20分。

三、严禁在开班前会时抽烟,违者扣20分。

四、工作期间应集中精神,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出班前,必须将所用材料、工具等整理或码放整齐后,才能下班。

六、不得将本队设备、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经主管队长批准。

七、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本队,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八、爱护本队公物及设施,损坏者按两倍以上赔赏。职工个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分管队长申报。

九、班前会上严禁交头接耳、搞小动作,班前会没结束前,严禁来回走动,否则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理。

十、值班队长负责安排人员对值班室、会议室及楼道卫生进行清扫,随时对职工宿舍卫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一、必须履行对本队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本队重要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十二、职工之间及对外来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十三、非本队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加工房和库房,矿检查人员除外。

十四、本队职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

十五、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安全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线路。若有损坏,须通知后勤部门进行更换、修理。

十六、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库房、加工房及职工宿舍必须遵守用火规则。

十七、所有设备、器具等必须保持可正常安全运作状态。

十八、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有关设备、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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