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通防区长是通防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对全队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程》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4、抓好通风、防尘、防火、灌浆工程质量,及时解决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
5、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井下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在矿领导的指挥下,负责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井下抢救工作。
6、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加强职工自我保安意识,抓好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7、及时解决各项检查中查出的“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8、认真审查“一通三防”技术安全措施及各种图纸、报表。
9、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推广使用“一通三防”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