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通防区党员及职工政治思想、安全思想教育。宣传党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教育职工爱岗敬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对全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做好全队的治安综合治理、计生、防火、防盗等工作。
3、配合队长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岗位练兵及劳动竞赛工作。积极配合矿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群监工作和协安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程》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上级有关规定,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严把安全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