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掌握《规程》及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规程》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矿总工程师及队长的领导下,认真搞好矿井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工作负技术责任。
2、根据矿井远景规划和近期生产安排,研究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方案,经批准后贯彻落实。
3、深入现场,调查和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重大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4、参与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严把通风技术安全关。负责编制通防区各类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绘制“一通三防”方面的各类系统图,负责审查各类牌板、报表、台帐、记录。
6、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的制定,并上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7、负责通防区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8、参与组织每年度的矿井反风演习及瓦斯鉴定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9、负责组织通防区各工种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
10、负责“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