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索)支护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熟知并履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熟知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3.参加岗位工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5.学习各种安全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三、监督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排查工作范围内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并及时向调度所、部门值班人员及当班队长汇报。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7.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8.正规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对作业前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安全确认。
9.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严禁空顶作业。
10.作业前必须对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安全确认。
11.打锚杆(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附近不得有闲杂人员。
12.负责落实和处理本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1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过期失效的支护材料。
15.严格按照锚杆(索)工操作规程作业,锚杆(索)孔深度、锚杆(索)外露、配件符合要求,质量合格。
16.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自己的安全自保负责,与员工实行安全联保互保责任制。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7.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18.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20.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