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管理矿风险预控安全 信息系统运行,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协助副科长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定向传递。各类文件,原始凭证、统计报表等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及基层单位的风险预控安全 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条 配合主管副科长组织全矿风险预控安全 达标及质量标准化检查。
第三条 监督检查风险预控安全 及质量标准化检查问题的整改。
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单位风险预控安全 在生产现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和整改。
第四条 负责矿井安全隐患档案管理工作及科室环境 建设。
第五条 参加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并监督 现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安监员贯彻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承担未履行本责任制所产生后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