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各项要求、规定和标准,在科长的领导下,切实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 经常深入井下,检查分管工作的落实实施情况,检查分管班组长及工人的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三条 负责分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安排,人员、材料、设备的调动支配,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负责参与分管工作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贯彻、落实。
第五条 负责分管工作与外界的联系、协商、配合协调最终完成工作。
第六条 负责分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和问题隐患的落实工作。
第七条 负责分管范围内紧急事件的现场调查,方案、措施的制定与处理。
第八条 对科内行政工作及相关工作提出建议、方案。
第九条 对分管范围内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第十条 对分管范围内本科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汇报,制定措施、方案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