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风员、测尘员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0日

1、测风员按规定的时间(每月的3日、13日、23日)至少每10天对井下所有的用风地点(主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硐室、备用工作面、其它通风行人巷道)进行全面测风,并对以上地点配齐测风牌板,每少测一处罚测风员10元,每少一块测风牌板或测风牌板不清晰罚测风员10元。

2、测风员应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要随时进行测风,对通风系统调整或有重大变化时要随时测风,上井后及时汇报测风结果,不及时汇报的每次罚20-50元,并按时填报各种测风报表、测风牌板,测风牌板和测风报表填写正确、准确、真实,否则每发现一处罚10元。每月的5日、15日、25日准时将报表整理交于科长审阅,4日、14日、24日测风报表准时送于总工审阅,否则每拖报1天,罚款10元。

3、测风员除进行正常测风外,还应对井下的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并对井下的通风系统调整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定期对通风仪表进行校验,严禁使用过期的仪器仪表,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测尘员应定期进行全矿井的粉尘测定,全尘每半月测定一次,呼尘每月测定一次,下月月初必须把整理好的测尘报表上报科长审阅,每月不定期测尘及报表整理不及时的每次罚款20-50元。

6、测风员及测尘员完成科里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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