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三违”处罚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0日

为了加强全队职工的管理,促进全队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根据矿有关规定的本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执行8小时下井制度,职工提前上井(无特殊情况者)被查住罚款全部由个人承担。

2、职工旷工一天罚款50分,班组长、队干旷工一天考核100分,连续旷工200分封顶,长期旷工者,上报劳资科处罚决定。

3、职工脱岗一次考核100分,现场跟班队干、工长考核200分,并停班强训。

4、职工睡岗一次考核100分,现场跟班队干、工长200分,发生重大事故加倍处罚。

5、酒后严禁下井,因喝酒下井人员考核200元,值班队干连带责任,考核100元。

6、酗酒闹事者被矿上处理的处罚责任自理,队组内给予处罚200——300分考核。

7、在井下工作现场消极怠工,打架斗殴者,不管双方谁的责任各处罚100分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矿上处理。

8、交接班不在现场交接班或交接班情况不清楚者,考核50分。

9、不按规定路线、时间检查瓦斯,提前填写或一次填写多次牌板者、漏岗、缺岗者处罚50分;因此发生重大隐患未发现处理的处罚100——500分罚款。

11、矿“三违”人员矿上罚款自己承担,所在班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停班强训。

12、不按规定处理当班生产任务或消极怠工的队内给予50分罚处罚,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日出勤。

13、故意破坏通风设施职工报送通风科处理,勇于举报奖励30分/次。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