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瓦斯员综合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0日

为了进一步更好的搞好瓦斯管理工作,确保我矿“一通三防”工作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特制定瓦斯员综合管理制度如下:

1、所有上班人员必须按时开班前会,8点[7:00]  4点[15:00]  0点[23:00] 迟到者,罚20分,严重者不予分工。

2、领仪器时要认真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如果使用坏仪器下井,罚50分。

3、必须按时在规定地点交接班。否则每人罚50分。接班时,要由交、接班人同时打电话。

4、认真检查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气体的浓度。如果发现漏检或数据不真实,每人/次处罚100——500分。或上交矿上处理。

5、严格按岗标作业,如果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汇报处理,若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分。

6、各地点瓦斯检查牌板必须吊挂标准、到位、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否则每人/次罚款50分——200分,严重者重处。

7、瓦斯员出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出现旷工每人/次罚100分或扣工一个,严重者有权不派工或不排勤。

8、瓦斯员必须服从队干的安排,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分,严重者停工检查。

9、所有瓦斯员必须按规定巡回图表作业否则每人/点处罚50分.

10、如果点名、散会后,队干在派工时,如提出有事或其他理由不上班者,视为旷工。严重者队干可作停工处理。

11、酒后严禁上岗,队干不予分工。

12、如果出现“三违”者,队里要进一步加强处罚。

注: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