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20日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上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及在各类井口、井筒内工作均为高处作业。

二、对于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等以及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穿硬底塑料鞋,在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

四、作业前应详细检查安全带和登高用的工具是否可靠,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露天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或雷电、下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时严禁登高作业。

六、在井筒、溜井内作业前,要将上方和周围的浮石、杂物清扫干净,同时搭牢防护盖板和脚手架,并有专人监护。

七、高处作业应将使用的工具放在工具包内,常用的工具带在身上,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来回抛掷。

八、高处双层作业,上下必须交错进行,垂直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隔离设施,否则,禁止双层作业。

九、高处作业搭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架宽度不得少于1.2米,每平方米负荷量不超过270公斤,人员不得集中站立。

十、登高作业使用的梯子,马凳必须安放牢固,梯子的坡度不得大于70度或小于55度,梯子脚要稳固。

十一、登上高处作业位置站稳后,首先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作业。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系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

十二、登高作业所搭斜坡度不得大于1:3,两旁应钉扶手,路面钉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保持斜道整洁,冬季要清扫冰雪。

十三、高处作业下方要划出禁区,专人监护,以免掉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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