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生产安全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发生重大职业病防治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对全公司的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职业病防治事故负领导责任;
6、保证防尘、防毒、危险化学品等设备和设施与其它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和维修;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