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经营方针,结合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矿安全例会制度如下:

一、安全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组长由于特殊情况确无法到会主持时,由组长指定一位副组长主持。

二、每次例会所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应向主持人说明情况,批准后方可缺席。

三、主持人应根据会议内容以及涉及到的事项确定,除领导小组成员以外应参加会议的人员。

四、正常情况下,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月一号为安全例会日。

五、安全例会或临时召开的安全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记录。会后需整改的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并提出整改要达到的标准,整改完成的时间,以及整改结束后的检查验收人员等。

六、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时应对上月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客观实际的总结,并提出本月安全工作需改进、完善方面的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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