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
第二条、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生产动态情况,积极主动协助区队解决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要坚决服从安全,杜绝违章指挥。
第四条、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各专业部门下达整改计划和措施。
第五条、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指示、命令,做好上传下达。
第六条、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如主任不在时负责全面工作,并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