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区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巡回观测预报一次,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小班一次,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
2、检测地点包括: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采掘面高冒处、封闭墙、抽放管路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
3、检测内容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
①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②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③从煤炭发热或自燃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④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0、C02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⑤O2、C0等参数数值变化异常情况。
5、通风区每月编制防火观测点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批。
6、矿井必须装备气相色谱仪,并有专人维护检修,确保随时能进行化验分析,做到化验分析数据精确可靠。
7、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掘工作面,要在回风流等观测点安设CO、温度监测传感器实行不间断监测。
8、每日由通风副总组织相关人员对当日防火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异常变化原因,及时制定处理对策,并做好记录。
9、加强对巷道冒高点检查管理工作,对冒高进行填图预报建立档案,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发现冒高内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汇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10、井下各工作地点严禁CO超限作业,当CO浓度超过24PPM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如发现自然发火征兆(巷道温度湿度增高、出现雾气、煤壁挂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或出现高温点(温度上升至35℃以上)都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然发火或自燃预兆都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应立即通知通风区迅速查明火情,同时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进行汇报。通风区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报请总工程师、矿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