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自然发火专项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21日

1、每月由通风副总负责组织进行一次防治自然发火专项检查。

2、检查组由通风区、安监处、技术科及相关单位管理人员组成。

3、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

(1)对所有煤巷、半煤巷冒高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封闭墙等易发火地点进行全方位排查;

(2)采煤工作面两巷,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供水管路敷设及三通阀门安装情况;

(3)地面及井下消防器材、防火检测仪器仪表配备及检修维护;

(4)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设备及防火材料配备情况;

(5)防火预测预报、综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落实情况;

(6)防火知识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效果。

4、对排查出的问题或隐患都要实行五定:定工程、定资金、定负责人、定防范措施、定解决时间进行整改,安监处负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察和落实,实行闭合管理。重大问题提交矿安全办公会解决,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5、防治煤层自然发火专项检查制度纳入矿“一通三防”质量达标活动中,每月考核一次。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