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全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使监查权,并负责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二、审查安全发展规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监督兑现。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区投产验收。
四、深入现场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上报、整改。
五、监督检查安全装备、设施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六、监督检查本公司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审批矿井年度培训规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七、负责安监人员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的学习。受理群众对“三违”的举报;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八、负责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排安全工作,决定安全奖罚。
九、掌握安全基金的使用,审批安全奖励基金。监督安技措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