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学习、宣传、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根据上级安排参加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参加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参加对生产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的考核,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的审核、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整改;
4、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5、具体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记录、统计、汇总、上报、存档工作;
6、配合机械管理部门做好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与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配合物资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工作;
7、负责安全标语及警示标志的正确选择,合理布置和维护;
8、对违章行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个人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和矿山的规定严肃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组织救护,并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