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7月28日

1、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学习、宣传、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根据上级安排参加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参加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参加对生产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的考核,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的审核、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整改;

4、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5、具体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记录、统计、汇总、上报、存档工作;

6、配合机械管理部门做好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与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配合物资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工作;

7、负责安全标语及警示标志的正确选择,合理布置和维护;

8、对违章行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个人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和矿山的规定严肃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组织救护,并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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