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融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将国家、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工作要求及时融入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更好的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完善全公司的标准化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员工的培训。

第三章  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应设专人负责对识别与获取后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程的要求,及时修改安全标准化体系和制度体系的有关内容,使标准化体系和制度体系与新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需要。根据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以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合法性。此需求信息由安全环保部安排专人定期通过各类信息源获取。

2.上级主管部门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不同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要求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此需求信息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获取。

第四条  安全环保部根据已识别与企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对直接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通知,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

1.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或补充完善已有的管理制度的,安全环保部依据《安全管理制度》中要求的程序对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更新。

2.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有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作为保证的,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相应的方案或措施,并宣贯执行。

3.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各级领导学习领悟的,安全环保部负责通过文件、会议、学习、网络等形式组织学习,并定期考试学习情况。

4.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需要所有从业人员或相关从业人员掌握了解的,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各车间以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按月检查学习培训情况。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设立员工学习培训需求表,对员工新的法律法规的认识情况进行识别调查,按照所识别的需求和企业管理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培训。

第六条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培训应特别针对下列内容:

1.培训要求;培训应该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充分发挥车间、班组的作用。

2.法律法规要求的员工测试;

3.危害识别的要求;

4.个体防护用品要求;

5.记录保持和报告要求;

6.许可要求;

7.监测要求。

第七条  建立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安全环保部设专人负责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等书刊、报纸、杂志、网页进行整理和保管,并于每周安全活动时间向全公司员工提供服务。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方面的板报、展板和宣传橱窗,丰富员工的安全知识。必要时将新的法律法规编成宣传教材或传单及时传达给广大员工。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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