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1月10日

1 目的

为适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本着以防为主,全面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 内容与要求

4.1 防护与治理
4.1.1 各生产区域应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4.1.2 对散发的有害物质,应加强排风,对粉尘和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4.1.3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4.1.4 生产、使用、贮存腐蚀品和有毒品的岗位,除配备足量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冲洗设施。
4.1.5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的作业人员,可实行轮换,对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1.6 各生产单位必须加强针对防毒、防尘设备的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2 组织与抢救
4.2.1 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组长,行政办公室主任、安环部部长、各车间主任担任副组长。
4.2.2 行政办公室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白天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