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安全防范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1日

  为巩固和发展公司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保证公司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财务安全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存取现金及转账现金支票,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

  存放现金、票证处所要严密防盗措施,并有专人值班;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银行账户。

  保管现金票证的人员要保管好保险柜的钥匙、密码,不得随意乱放;上下班要检查保险柜、门窗是否关严;外出办事不得将票证摆放在办公桌上或抽屉内。

  二、凡涉及公司发展计划、招投标计划书、工程建设资料、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存放。参与制订公司发展计划和招投标、保管资料的人员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得向外宣传。

  三、公司领导下基层和外出开会,应关好门窗,公司保安人员应随时检查。

  四、按照规定管理好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查阅完档案要及时归入档案库,不得将档案留在办公室。

  五、对贵重器材、精密仪器、电脑、复印机和一些带电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除工作时间外,应关闭所有电源。

  六、保安人员要忠于职守,对出入人员验证、登记,对出入货物要验明单据,方可放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七、加强消防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火源、电源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配备的灭火设备要妥善保管。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值班室内不准擅自留他人住宿。在岗期间严禁喝酒、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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