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4日

  1 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2 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3 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从事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4 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5 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6 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7 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临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8 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米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9 雨、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0 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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