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和更夫制度
一、公司为使保卫值勤和更夫工作有章可依,特制订本制度。
二、保卫和更夫应每日24小时交接值勤,各班的值勤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的需要由公司办公室通知调整。
三、保卫和更夫值勤时不得善离职守,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在公司住宿,值勤时间不许喝酒,不许睡觉。
四、白班和晚班值勤交接班,应将工作的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当班值勤中所见的重要事项或事故记录到“值班日志”,备公司办公室查证。
五、保卫和更夫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处理规定如下:
1、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厂,要做好登记。
2、对来公司办理提货的人和车辆,要查看出厂通行证,并查点货与证相符后,方可放行。
3、夜间外来人员和车辆没有公司的同意,任何人和车辆不准进厂。
六、保卫和更夫值勤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在值勤中遇有火警盗警,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同时马上向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报警。
七、工作时间,员工外出要做好登记,以备办公室查证。
八、熟记火警盗警电话,熟记消防工具的摆放位置,熟悉消防工具的使用。
九、公司员工携带物品外出,在没有公司办公室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
十、在值勤工作中遇有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或办公室汇报。
十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经济处罚(扣1--3倍薪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当班时间睡觉、喝酒的。
2、监守自盗,损害公司财物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财物造成损失的。
4、遇有异常情况隐瞒不报的。
5、不执行本制度的行为。
6、向外界泄漏公司秘密的。
十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如有未尽事宜,提请董事会修改。
十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