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悬吊平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重量时,不得出现焊缝裂纹、螺栓铆钉松动和结构件损坏等现象。
5.3.4悬吊平台上必须设置紧急状态下切断主电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钮,该电路独立于其它各控制电路。
5.3.5安全锁与悬吊平台应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的允许冲击力。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5.3.6悬吊平台上端滑轮下方应设置高度限制器,当平台升到距上端滑轮500mm时可自动切断电源,防止提升过量发生意外。悬吊平台的横向运动轨道应装设止挡器。
5.3.7吊篮宜选用高强度、镀锌、柔度好的钢丝绳,其性能应符合GB/T8918的规定,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
5.3.8吊篮应设有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的手动滑降装置。
5.3.9相关试验及其它技术要求按GB19155-2003《高处作业吊篮规范》中要求执行。
5.4作业前的检查和准备
5.4.1吊篮作业施工前由施工人员在悬吊平台下方区域设置禁区,提示作业人员“危险禁入”,防止发生意外,施工结束后拆除禁区。
5.4.2作业前由操作人员对电动吊篮的传动装置、电器装置、安全装置、控制开关、钢丝绳、安全栏杆、接零/接地等进行检查确认,对需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5.4.3悬挂机构支架必须由持Ⅱ类以上焊工证的焊工进行焊接,焊后应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施工。
5.5作业中注意事项
5.5.1吊篮操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速插自控器的钢索上。
5.5.2禁止将电动吊篮作为电梯、起重、拖带设备使用;禁止超载作业;严禁擅自调整限制器;严禁在同一段轨道10m范围内悬挂两台吊篮工作;严禁用高度限制器代替停止开关使用;禁止在雷雨、大雾及风力大于6级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使用吊篮进行作业;悬吊平台内禁止使用脚手架或梯子;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吊篮的各个部件。
5.5.3电动吊篮禁止带病运行,吊篮的检修工作必须在地面进行,严禁高空进行检修。吊篮升降运行时,悬吊平台两端速度应同步,升降过程中不得进行施工。
5.5.4操作及作业人员应在地面上下悬吊平台,严禁在空中攀越、上下。
5.5.5加强对升降钢丝绳的保护,避免钢丝绳因电击、灼伤等因素造成损坏。当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5.5.6操作者应在作业人员发出升降信号后,方可开动吊篮。夜间作业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
5.5.7作业或运行中悬吊平台发生水平倾斜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在突然断电或工作钢丝绳断裂等异常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保持镇定抓紧安全绳,并设法将悬吊平台降回地面检修。
5.5.8作业完毕后应将悬吊平台升降至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