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海工建造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8日

  如有特殊情况,各企业应经过专项策划,采取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增加作业人数。

  5.3.3.3  机舱内手工滚涂作业安全要求

  a.进行少量(小面积),或单面(单区域),且人数低于3人的油漆滚涂作业时,作业区域应设置禁火标志。周围需要热工作业时,必须进行热工作业审批,确保施工安全后方可进行热工作业,施工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现场巡视和监护。

  b.进行单面(单层平台一侧),且人数超过3人低于5人的油漆滚涂作业时,涂装作业区域应设置禁火标志,施工区域内及上方禁止进行热工作业。作业平台另一侧或其它平台进行热工作业时,必须进行热工作业审批,确保施工安全后方可进行热工作业,施工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现场巡视和监护。

  c.进行大量(大面积),或多面(多区域),或人数超过5人的油漆滚涂作业时,机舱内禁止进行热工作业。

  5.3.4  油漆打磨(拉毛)作业安全要求

  ①油漆打磨(拉毛)作业通风要求

  a.按照密闭舱室涂装(手动喷漆)作业通风标准执行。

  b.密闭舱室打磨(拉毛)作业应采用排风式防爆风机进行通风,以便将打磨产生的油漆粉尘排出舱外。

  ② 作业人数数量要求

  a.当舱容小于30 m3时,施工人数不得超过2人;

  b.当舱容大于30 m3 小于100 m3(含)时,施工人数不得超过3人;

  c.当舱容大于100 m3小于300 m3(含)时,施工人数不得超过5人;

  d.当舱容大于300 m3小于500 m3(含)时,施工人数不得超过8人;

  e.当舱容大于500 m3小于1000 m3(含)时,施工人数不得超过10人;

  f.当舱容大于1000 m3小于3000 m3(含)时,舱内施工人数不得超过15人;

  g.当舱容大于3000 m3小于5000 m3(含)时,舱内施工人数不得超过20人;

  h.当舱容大于5000 m3时,舱内施工人数不得超过30人。

  如有特殊情况,各企业应经过专项策划,采取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增加作业人数。

  ③ 其它安全要求

  a.施工人员禁止在舱内使用打磨风管吹除身上粉尘,避免舱室内未排出粉尘形成二次扬尘。

  b.油漆打磨(拉毛)作业舱室通风排气口处禁止热工作业火花溅入,舱室内及舱壁禁止进行热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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