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04日

5 易燃、易爆物品
5.1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5.2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6 锅炉
6.1 每天在使用锅炉前,一定要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灵敏可靠,司炉工人在值班时,必须履行其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6.2 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6.3 司炉工使用锅炉时,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7 检查和整改
7.1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猪场安委会组织全分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部门每季至少自检一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7.2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8 奖励与处罚
8.1 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委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员工。
8.2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基本条件:
8.2.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委会的有关制度,落实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2.2 安全生产措施得力,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8.2.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 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8.2.4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8.3 安全生产先进员工条件:
8.3.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8.3.2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3.3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生产、违章指挥。
8.4 对事故责任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到法律者交法政机关依法论处。
8.5 对部门扣发业绩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10%,对员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月业绩工资总额,可并给予行政处分,甚至开除。
8.6 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8.6.1 部门责任人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签名。
8.6.1 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递交记录和事故处理意见。
8.6.2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须在15天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交领导。
8.6.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8.6.5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的处理。
8.6.6 以事故通报或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全体员工。
8.7 对机动车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办公室批准交给其它人驾驶,每发现一次扣一个月业绩工资。
8.8 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8.8.1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8.8.2 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8.8.3 不接受安委会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公司利益,强令其它员工违章生产、作业的。
8.8.4 对安全生产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8.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8.8.6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生产的。
9 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10 本规定由猪场经理室负责解释。
1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