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治安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0日

一、宿舍是职工休息的场所,广大职工应当共同维护宿舍秩序,保持安定的休息环境。
二、凡居住宿舍的职工必须到门卫或宿舍管理员进行登记,
三、禁止在宿舍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四、严禁在寝室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六、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或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禁止在宿舍进行赌博、看淫秽录像或进行违反其他治安管理的活动。
八、各种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位存放。严禁乱停乱放。
九、不准裸身在室外走动或在公用洗手间活动。
十、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财务,不得任意损坏,不准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
十一、广大职工要自觉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创造和谐,维护安定,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处100—500元以下的罚款或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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