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处安全检修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23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检处安全检修前的组织准备、检修中的安全规定等。
本制度适用于质检处检修工作。
2 相关文件: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中的《安全检修标准》。
3 主要内容
3.1 检修准备
3.1.1 由质检处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1.2 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3.2 检修安全规定
3.2.1 检修人员持经签字批准的检修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
3.2.2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 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要求穿戴劳保护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器具、 指派检修安全负责人。
3.2.3 外单位来质检处检修, 分管负责人和相应班组应做好监督管理,有权制止违章检修,杜绝事故发生。
3.3 电气检修
3.3.1 质检处电器检修仅适用于一般正常维修, 其它检修均由专业处室负责。
3.3.2 对于质检处的电器检修工作, 分管负责人酌情安排电工检修,如有特殊情况可经处领导批准,以保证质检处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3.3.3 从事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检修工作,检修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3.4 电气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分管负责人和相应班组应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检修。
3.3.5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代替。
3.3.6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线。
3.3.7 检修完毕后,应检查线路情况,以免线路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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