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引用条款
3.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4.3.1法律法规。
3.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4.3.2符合性评价。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2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4.3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工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4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5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6行政从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劳动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7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5.程序
5.1获取方式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
5.2法规贯彻落实
各责任部门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
要求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外来施工、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
5.3符合性评价
公司安委办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未识别及获取或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6.支持性文件
6.1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6.2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6.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