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供水行业《安全技术规程》,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好全集团公司生产和生活供水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
2、加强安全管理,强化
。坚持“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生产理念,牢固树立“四安”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认真推行“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水质监测员”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做到责任明确,风险共担。
3、明确分公司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供水分公司安全委员会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供水管理的指导,特别要加强对二级单位供水水质的监管力度,确保水质安全。
5、负责对二级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考核。
6、要求集团公司从事供水司泵及水质化验人员,认真按照供水行业技术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准上岗。
7、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立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及“三违”人员,根据情节,给予一定数量的罚款及行政处分。
8、分公司各单位,每“周四”组织安全活动,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分组深入基层队组,参加安全活动,由公司安监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9、组织或参加供水重大事故的抢修、追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10、认真做好有关供水重特大事故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组织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学习、贯彻和演习工作,不断提高供水安全抢险救援能力。
11、积极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理。
12、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配齐安全劳动保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