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26日

  1. 紧急避险系统每年配合矿井“六大系统”进行一次演练。
  2. 紧急避险系统演练前,成立应急演练小组,分设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演练人员。
  3. 紧急避险系统演练前,做好对系统的检查,所使用的器材和管路处于完好状态。
  4. 在进行应急演练时,应设置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的范围。
  5. 由应急演练小组领导指挥应急演练工作。
  6. 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小组直接在调度中心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进行应急演练,参加演练人员无条件的服从应急演练小组的指挥。
  7. 应急演练小组组织中的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8. 通过对演练对暴露出的问题,由应急演练小组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9. 演练结束后要写演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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