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条 自觉遵守酒店的各项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对各部员工的纪律稽查工作。
第23条 当班期间要做好与各岗保安人员的情况沟通,认真完成安保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岗位上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班主管报告
第3章 员工安全守则
第24条 注意防火、防盗,如果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第25条 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第26条 如果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安保部或有关部门。
第27条 不与客人的小孩耍逗,发现客人的小孩玩水、玩火、玩电,要加以劝阻,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28条 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内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第29条 拾获客人遗留钱物,一律上交本部门经理、安保部或总台,客人遗留的书报、杂志一律上交,不得传阅。
第30条 遇到意外应视情况分别通知前厅经理或有关部门酌情处理。通知电话总机转告有关人员,同时加设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他人员勿靠近危险区。
第 31条 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或经理的指挥,全力保护酒店财产及客人生命安全,保证酒店业务正常进行。
第4章 附则
第32条 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上报总经理审批,其修改时亦同。
第33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酒店安全制度
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并将安全工作情况与经济挂钩,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根据公司要求,确保年内公司安全目标全面完成,愿立如下责任状:
一、自觉遵守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违章作业。
二、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工作有权拒绝,并可越级反映。
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个人安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四、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人身及设备等不安全的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五、经常检查本部门的安全设备和安全用具,并督促正确使用和定期试验。
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做到工作前检查作业现场,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工作结束后认真清理现场。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与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七、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负责人的分配和统一指挥。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
八、积极参加改善安全措施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好每周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各种安全台帐记录。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九、凡能圆满完成安全目标的,奖励立状人肆佰元人民币。若因工作失职,造成人身重伤和考核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奖20%~100%。并按淮安供电公司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立状人:
消防责任协议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宾馆内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协议:
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证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宾馆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六)消防监控人员必须熟悉本系统所用的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操作技术;
(七)负责对宾馆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当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积极参加上级消防部门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宾馆责任人 部门负责人